室內設計其實是一種獨立存在的專業,而從事此專業的人稱為設計師,因而室內設計師是一種職業。這類專業真正確定應該是在20世紀六七十年代,隨著現代主義建築運動的興起而逐漸衍生,並一直依附於建築內界面的裝飾來實現其自身的美學價值;並隨著社會不斷進步,人們對精神、文化、物質、環境、空間、個性以及藝術等方面的不斷需求而迅速發展和逐漸成熟。室內設計專業從傳統的二維模式設計轉變為以創新的四維空間模式發展,形成一類系統性、綜合性學科,正逐漸改變 “裝修”代替“設計”的觀念與現狀。
設計就是價值,是一種專業系統領域的科學掌握,而設計師就是這種價值的創造者。作為室內設計師,須有一定的專業知識沉澱,及對文學、文化、地域性知識等方面的修為,其作品才會更加充桃園室內設計滿靈性與價值以及擁有創造性。設計的內涵在於創造和創新,並存在創造的潛能
是不斷積累的過程,是一種專業的思維模式。並不是選擇這種專業的人都能成為一名優秀的室內設計師,很多各類院校的學子選擇設計師職業並沒有成功或成才;而半路出家的設計師成功的范例卻很多,這就是設計文化的“悟”與“道”。悟性可能伴隨這種職業的終身,而不斷打破瓶頸上道卻是每一次進步的階梯。
目前本土室內設計師分為如下幾類:
1、依附於各類裝飾公司的室內設計師;2、獨立、自由室內設計師;3、創建和創立工作室的室內設計師;4、創建聯盟機構或公司的室內設計師聯合體;5、逐漸進入設計行業領域的室內設計師。
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